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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保理行业 2017年度十大要闻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点击:3517      时间:2017-12-31

五年风雨 面向实体 服务中小 普惠金融取得大成就

未来已来 日生不殆 唯变不变 商业保理迎来新时代

一、商业保理试点五年成就斐然,注册企业数量突破七千家

自2012年下半年商务部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设立商业保理试点以来,商业保理行业发展迅猛,注册企业数量、保理业务量和融资余额连续五年成倍增长。截止到2017年12月底,全国商业保理企业注册数量突破7000家,2017年业务规模将达8000亿元人民币,服务的中小企业数量超过10万家。其中深圳市注册商业保理企业数量超过6000家,占全国注册总量的85%。

二、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商业保理作为金融业务纳入统一监管

7月14日至15日,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明确未来5年金融工作的三大任务: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与深化金融改革。会议决定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强化对金融业务的统筹协调监管。商业保理公司与小额贷款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7类机构纳入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目前深圳等地区已经完成监管交接工作。

三、七部委印发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方案,行业政策环境不断改善

4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17-2019年)》。方案要求商业保理等融资服务机构扩大应收账款融资业务规模,构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互信互惠、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优化商业信用环境,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发展。

四、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正式颁布,应收账款确权有了法律依据

9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正式颁布,在进一步规范财税支持政策、增强中小企业权益保护的同时,特别将中小企业“融资促进”相关举措单设一章,其中第二十条明确提出“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申请担保融资时,其应收账款的付款方,应当及时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国家鼓励中小企业及付款方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应收账款融资作为中小企业融资促进的重要内容,被首次写入《中小企业促进法》。

五、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要求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

10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肯定了供应链作为“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引领全球化提升竞争力的重要载体”的重要意义。

推动全国和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商业银行、供应链核心企业等开放共享信息。鼓励商业银行、供应链核心企业等建立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渠道。同时要求加强对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监控,提高金融机构事中事后风险管理水平,确保资金流向实体经济。推动供应链金融健康稳定发展。

六、人民银行发布修订后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进一步完善应收账款定义

10月25日,央行发布修订后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与旧版本相比,在完善应收账款定义、增加应收账款“转让登记”的规定、调整登记期限等方面做出修订。

关于应收账款的定义做了两方面修订:一是增加兜底条款, 满足金融机构目前已开展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创新需要;二是将“提供服务产生的债权”细化为“提供医疗、教育、旅游等服务或劳务产生的债权”,以契合目前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

新办法还增加了应收账款“转让登记”的规定,央行相关负责人解释称,转让和质押是应收账款融资的两种形式,但我国应收账款转让登记立法缺失,使得实际业务中交易一方面临一笔应收账款同时被质押和转让,或被重复转让的风险。为顺应市场发展需要,《登记办法》在不突破现有法律框架的前提下,增加应收账款转让登记参照质押登记办理的条款。

此外,新的《登记办法》还将应收账款质押的登记期限从“1年~5年”扩展为“0.5年~30年”,此举将更好地满足账期较短的普通贸易类应收账款融资, 以及账期较长的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权为质押的融资需要。

七、多机构出台企业应收账款ABS细则,行业融资渠道日趋多元

12月15日,上交所、深交所、机构间报价系统同时发布了企业应收账款ABS“挂牌条件确认指南”及“信息披露指南”。随着沪深交易所与报价系统对应收账款ABS细则的进一步明确,供应链金融ABS市场有望在2018年迎来提速扩容。

自2015年5月19日国内首单保理资产证券化产品—“摩山保理一期”在上海证交所成功发行后,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井喷式增长。截止2017年底,发行总规模达849.96亿,共92单。其中,2015年是13.4亿元。2016年是175.15亿元,2017年是661.41亿元。

八、第五届中国商业保理行业峰会成功举行,连续五年发布行业报告

3月29-31日,我国商业保理行业规模最大的年度盛会—“第五届中国商业保理行业峰会”在天津滨海新区成功举行。本届峰会由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主办,主题是“商业保理可持续发展之道”,主要包括开幕式、主论坛、分论坛、主题沙龙、颁奖仪式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来自商务部、天津市、天津市滨海新区及中心商务区政府、中国银行总行、国际商会(ICC)、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的领导和专家,以及全国各地商业保理协会、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银行、金融资产交易所等金融机构领导和专家及相关人士共500余人参会。会议发布了《中国商业保理行业发展报告2016》和《中国商业保理行业发展报告(2011-2015)》书籍,举行了“第二届中国商业保理行业奖项颁奖典礼”,业内共37个单位及个人获奖。

九、中国商业保理行业服务平台正式发布,应收账款融资从此容易

9月11日,由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牵头建设的中国商业保理行业服务平台(域名为www.cfiservice.com,以下简称为“CFIservice平台”)在北京正式发布。CFIservice平台对商业保理业务各相关方的信息交换制定统一标准,引导行业走向规范化、规模化发展轨道,对于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CFIservice平台已推出内部测试版,预计正式版将于明年上线。

十、首届(2017)中国应收账款融资合作洽谈会在北京举行,《国内商业保理业务规范》《商业保理业务会计核算规范》正式发布

9月11-12日,由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和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支持,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主办的“首届(2017)中国应收账款融资合作洽谈会”在北京举行。会议主题为“应收账款融资助力实体经济”。会议分为开幕式、“构建应收账款融资生态,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主题沙龙、商业保理融资服务专题会、商业保理合作交流专题会和交流参观等活动。会议邀请了商务部相关部门领导、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领导、各地商业保理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领导、知名专家学者,以及150多家商业保理公司、银行、金融资产交易所、供应链核心企业及第三方服务机构等近400人参会。开幕式上发布了由悦达保理研究院立项的《国内商业保理业务规范》和《商业保理业务会计核算规范》,举行了“海南仲裁委北京商业保理仲裁中心”和“商业保理案件多元调解中心”揭牌仪式和《商业保理基础教程》发行仪式。

12月7-9日,由广东省商业保理协会、深圳市商业保理协会主办,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委会、北京商业保理协会、天津市商业保理协会、上海市商业保理同业公会、重庆市商业保理行业协会,上海浦东商业保理行业协会联合主办,深圳市商业保理协会承办的 " 第二届中国商业保理融资合作洽谈会" 在深圳成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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