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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工程保理业务规则》团体标准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点击:4352      时间:2022-08-30


附件1《建设工程保理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 《建设工程保理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表.xlsx




关于《建设工程保理业务规则》团体标准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提高商业保理行业标准化水平,促进行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商业保理专委会”)组织编制并发布了《商业保理术语》《商业保理业务规则》《商业保理合同示范准则》《商业保理会计核算准则》等多项商业保理行业团体标准。

2021年8月,《建设工程保理业务规则》《商业保理数字化信用评估与动态监控标准》《商业保理公司国际保理业务操作指引》三项团体标准再次成功立项。其中,《建设工程保理业务规则》在经历数次讨论修改后,目前已完成《建设工程保理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其主要内容包含建设工程保理的范畴、建设工程保理业务合格应收账款、建设工程保理业务流程、尽职调查、应收账款转让、应收账款转让通知、应收账款转让登记、商业保理保后管理操作指引、建设工程商业保理回款管理、建设工程应收账款催收和商业保理纠纷解决等。

为加快推动商业保理行业团体标准发布与应用,更广泛地收集反馈意见,根据《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标准编制程序,商业保理专委会自今日起对其进行为期30天的公开征求意见。

请各单位认真研读《建设工程保理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附件1)。如有意见或建议,请按照提示仔细填写《建设工程保理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表》(附件2)并于2022年9月30日前反馈至商业保理专委会官邮(cfec@cfec.org.cn)。

征求意见结束后,标准起草组将会根据反馈意见对《建设工程保理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随后将由商业保理专委会组织召开专家审定会,评审通过后将由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作为团体标准发布及推广。

如对标准内容、标准制订程序等有疑问,请联系商业保理专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冯晨

联系电话:010-64515363 

      附件: 1《建设工程保理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    

               2建设工程保理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表》



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

2022年8月30日




征求意见结束后,标准起草组将会根据反馈意见对《建设工程保理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随后将由商业保理专委会组织召开专家审定会,评审通过后将由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作为团体标准发布及推广。

如对标准内容、标准制订程序等有疑问,请联系商业保理专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冯晨

联系电话:010-64515363、64515241






电话:010-64515363 ,010-64515241
传真:010-64515363
邮箱:cfec@cfec.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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