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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企业积极对接上海自贸区 携手沪企共推商业保理服务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点击:1669      时间:2013-10-24

2013年10月23日  来源:云南网

1023日,第一届商业保理与行业发展(昆明)论坛在昆召开,论坛旨在帮助云南企业充分了解商业保理这一融资工具,探索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新手段。在此次论坛上,云南首家专业从事保理业务的金融机构获得揭牌。

  商业保理“新概念”蕴藏机遇

  商业保理是一个公众相对陌生的概念。商业保理是基于赊销而出现的,保理是基于企业交易过程中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由商业银行或商业保理公司提供的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服务功能的综合性信用服务。它适用于各种类型的企业,广泛渗透到企业业务运作、财务运作等各方面。出席此次论坛的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韩家平介绍,保理业务因为适应了提升国内、国际贸易竞争力的需要,已成为新兴的贸易融资工具,与信用证业务、信用保险一并成为贸易债权保障的三驾马车。

  本次论坛由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鑫银国际保理有限公司联合主办。论坛活动还包括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云南工商学院、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协办的第一届商业保理与行业发展论坛暨医疗、教育行业融资研讨会,商务部、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等部门机构和国内十多家金融机构、医药企业与民办院校的代表也参加了本次论坛。

  商务部综合司副司长汪闻勇在论坛上发言指出,商业保理在我国有着巨大的市场发展潜力,商业保理所具有的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客户商业自信调查预评估、营收账款催收及信用风险担保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功能,能帮助企业提前实现应收账款,获得业务发展所需资金。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全国各行业各企业发生的应收账款达20多万亿,企业对营运资金需求不断加大,需要多方融资渠道的有效支持。

    云南首家专业保理金融企业将瞄准本土开展服务

  由云南城投集团和鑫银国际合作成立的上海鑫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在本次论坛上进行了揭牌,云南城投集团总裁刘猛将兼任上海鑫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猛介绍,上海鑫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于917日在上海浦东新区注册成立,公司立足上海,面向西南,将把上海先进的金融理念和经营理念引入云南,云南的金融事务发展相对滞后,此次与上海企业合作,将借助其丰富的经营业绩经验和独特的经营优势,积极开展医疗、环保、教育、物流、航空、共用、建筑、房地产等领域的保利业务。尤其是前不久成立的上海自贸区,将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多便利条件,上海自贸区的设立实际上就是为中国金融全面开放提供一个平台,云南的企业应该有这个认识,积极参与进去。国际国内资本市场将会通过中国市场的推动,实现与国际资本市场的对接,云南企业需要赶上这波浪潮。

  刘猛表示,鑫城商业保理公司堪称省内第一家专业从事商业保理金融服务的企业,此前省内零星有企业涉足此领域,但并不成规模。鑫城商业保理公司将优先以云南省内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为服务对象,为本土企业融资发展开辟新路径,以服务本土为基础,将来甚至可以有进军西部各省的展望。

  在此次论坛上,上海鑫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昆明分行、中信银行昆明分行、广发银行昆明分行、中国光大银行昆明分行等金融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

  拓展阅读:

  国内商业保理发展概述

  商业保理的基本作用在于使企业通过转让应收账款获得保理融资,加快其资金周转;系统管理其应收账款,实现信用风险担保;采用灵活付款方式,提高其市场竞争力;扩大交易规模、提高资金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改善现金流量,全力助推其快速发展和转型升级。同时,相对于银行保理,商业保理更具灵活性和创新性,能够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

  尽管银行保理早在90年代初就已在我国出现,但商业保理则是近几年才出现的一个新兴行业。20093月,商务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推动信用销售健康发展的意见》首次提出,开展商业保理业务试点,促进应收账款流转201111月,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充分利用商业保理等信用服务工具促进销售发展。

  20124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支持小型微型企业采取商业保理、典当等多种方式融资20138月,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再次指出,加快丰富和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式,推动开办商业保理、金融租赁和定向信托等融资服务

  20126月,商务部出台《关于商业保理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同意在天津滨海新区、上海浦东新区开展商业保理试点。201210月,商务部又下发了《关于商业保理试点实施方案的复函》,同意在天津滨海新区、上海浦东新区开展商业保理试点,设立商业保理公司。201211月,上海市政府制定了《上海市浦东新区设立商业保理企业试行办法》,201212月,天津市政府制定了《天津市商业保理业试点管理办法》。上述文件的出台,为我国商业保理公司的设立和监管提供了政策依据,促进了商业保理公司的发展。

  截至2013820日,全国共有137家商业保理公司,主要集中在天津、上海两地,其中天津67家,上海32家。另有80家商业保理公司已经在国家工商总局或上海市、天津市工商局核名,尚未注册。还有3家商业保理公司已被吊销或注销。从资金来源看,内资保理公司103家,外资保理公司34家,注册资本总计约178亿元。

  20133月,经民政部批准,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成立。20138月,浦东新区商务保理专业委员会成立。行业协会的成立标志着商业保理行业得到认可,行业自律机制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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