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 国内行业动态

银保监会接手融资租赁监管 这家公司吃首张110万元罚单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点击:2897      时间:2018-05-16

兴业银行独资设立的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因未制定明确的服务收费标准并公示、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时搭售理财产品被罚款110万元。

5月14日,商务部网站发布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和典当行管理职责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称,商务部已将制定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职责划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银保监会”),自4月20日起,有关职责由银保监会履行。

移交银保监消息.png

据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了解,在《通知》正式下发前,银保监会已经在实际履行监管职责。今年5月4日,银保监会公布了10张行政处罚单,也是银保监会4月8日挂牌成立后开出的首批罚单。

微信图片_20180516102353.jpg

其中,兴业银行独资设立的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因未制定明确的服务收费标准并公示、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时搭售理财产品被罚款110万元。

事实上,早在2017年9月,多家媒体就报道过,融资租赁业务正在酝酿由商务部监管划转至银监会监管。

据悉,根据监管主体的不同,我国融资租赁业分为两类三种机构。一类是经银监会审批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另一类是融资租赁公司,属于一般工商企业,其中又进一步分为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和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前者向商务部门备案,后者由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及其授权机构审批设立。按照《通知》,今后将统一由银保监会监管。

今年4月,银保监会曾下发《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四项配套制度的通知》,强化金融业务监管全覆盖,持牌经营的要求,也确认了银保监会将成为融资担保公司的直接监管部门。

据证券日报此前报道,前华夏银行金融市场部产品经理罗祉琦表示,担保公司和银行共同归属于银保监会监管之后,相关的监管套利机会大大降低。可以预期未来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目前没有金融牌照的类金融公司,必将纳入银保监会的监管体系,必将形成一个金融监管无死角全覆盖的完整体系,相信未来一系列降杠杆的金融监管组合拳措施会也将不断涌现。

文章来源 :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


电话:010-64515363 ,010-64515241
传真:010-64515363
邮箱:cfec@cfec.org.cn
关于我们 | 组织机构 | 制度规范 | 保理融资 | 联系我们
微博: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委会
微信:商业保理专委会
版权所有 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 北京中贸远大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2012831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4343号    技术支持:天逸财金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