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和典当行管理职责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商业保理公司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职责划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对此,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坚决拥护商业保理公司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职责划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将与行业主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反映行业呼声,积极进言献策,努力为商业保理行业营造更好发展环境;不断提高自身实力,为广大会员单位和商业保理行业提供更好服务。
同时,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呼吁商业保理企业,认真学习近期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文件精神,合规经营,严控风险,以饱满的热情,认真的态度,迎接商业保理新时代。
以下是“关于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和典当行管理职责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全文:
商业保理专委会曾在今年4月发布的《中国商业保理行业发展报告(2017)》(以下简称“《报告(2017)》”)中多次提到行业监管变化问题,并对此进行了深入研究。
而在商业保理行业发展展望中,《报告(2017)》也多次表示,合规经营是大势所趋。新的监管政策势必以合规性监管为重点,大幅提高商业保理企业的准入门槛。根据《报告(2017)》预测,随着新的监管部门到位,在行业组织和广大企业的共同努力下,营改增税负增加、外汇结转政策障碍、融资渠道狭窄、融资成本高、对接人行征信系统困难,以及作为质押权人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财产抵押登记等问题有望逐步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