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委会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第十一届中国(香港)国际服务贸易洽谈会 金融科技赋能商业保理研讨会”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点击:15441      时间:2018-09-05

 

附件一:会议须知.docx

附件二:报名回执.docx

附件三:企业介绍模板.docx

附件四:赴港澳通行证申请办法.docx




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为加强中国香港和内地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 ,促进两地服务贸易企业交流,共同开拓国际市场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香港贸易发展局主办的“第十一届中国(香港) 国际服务贸易洽谈会”将于2018年11月22日至23日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举行。本次洽谈会涉及商业保理、服务贸易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交流、文化设计等多个领域 ,包含论坛、对口洽谈和展览展示相结合等多种形式。

“金融科技赋能商业保理研讨会”安排在11月22日下午举行,将围绕“金融科技如何赋能商业保理”这个主题 ,以主题演讲、嘉宾对话和现场交流等形式,探讨国内外保理行业中涌现出的创新模式和做法,推动中国内地、香港以及国际保理行业的交流与合作,以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本次研讨会由香港贸易发展局、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支持,由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广东省商业保理协会、深圳市商业保理协会联合主办。详细内容如下。

第十一届中国香港国际服务贸易洽谈会金融科技赋能商业保理研讨会的通知-终版-小.jpg

附件一:参会须知

一、会议时间

“第十一届中国(香港)国际服务贸易洽谈会”  

2018年11月22日-23日 

“金融科技赋能商业保理研讨会”

2018年11月22日 下午14:00-17:00

 

二、会议地点

香港会议展览中心

 

三、出席嘉宾

除来自各地商业保理企业代表外,还有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香港贸易发展局、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香港总商会、香港中华总商会、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香港工业总会、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等相关组织单位领导;以及地方商务部门代表、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业内专家、FCI亚太区负责人及会员代表、香港各类银行等金融界人士、香港及内地贸易企业代表等参加研讨会。

 

四、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30日,企业宣传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因公赴港人员,商业保理专委会将委托香港贸易发展局为其办理邀请函,企业以及个人的赴港手续需要自行办理因私通行证。

注:因公赴港人员请在报名回执中提供姓名、职务、单位以及在港停留时间。

 

五、参会费用

 会议费:1000元/单位(含11月22日午餐),参会人数不限。交通住宿自理。

 

六、企业宣传费用

宣传费用:2800元。希望在会议宣传册中宣传展示的企业,请将基本材料按照模板(附件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附企业LOGO矢量图),发送电子邮件至商业保理专委会邮箱cfec@cfec.org.cn。由于篇幅有限,采用“先到先得,会员优先”的方式遴选。

 

七、缴费账户

开户名全称:北京中贸远大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北京安定门支行

银行帐号:087511120100304113140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4515241、010-64515363

邮箱:cfec@cfec.org.cn

 

 

 

附件二:报名回执

  

请下载报名回执,有意者于2018年9月30日前填写报名回执并发送至商业保理专委会秘书处邮箱:cfec@cfec.org.cn

 

附件三:企业介绍模板

XXX公司

通讯地址: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86 xx xxxx-xxxx

传  真: 86 xx xxxx-xxxx

电子邮件:

网  址:www.xxxx.com

企业简介:(中文简介,250字左右,约30字/行,最多9行)

附件:企业logo—矢量图,ai格式或photoshop可编辑的格式

 

希望在会议宣传册中宣传展示的企业,请按以上格式,将基本材料填写完整(务必附企业LOGO矢量图),于2018年9月30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商业保理专委会邮箱cfec@cfec.org.cn,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企业名称。由于篇幅有限,采用“先到先得,会员优先”的方式遴选。


附件四:赴港澳通行证申请办法

l政府人员、内地因公人员办理方法

香港、澳门回归以后,内地人员因公前往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的人员统一持用《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

1.任务批件、人员审查批件。  

2.填写并提供《申请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签注事项表》、《因公往来港澳事项登记卡》。  

3.邀请函电。  

4.白底或浅蓝底免冠照片2-4张。

5.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详细要求,请咨询当地外事办公室。

 

专委会将在10月份针对因公人员寄发办理赴港澳手续的相关材料。


以下为授权办理港澳通行证的外事办名称:

 

1

黑龙江省外办

17

海南省外办  

33

大连市外办

2

吉林省外办 

18

湖北省外办  

34

秦皇岛市外办

3

辽宁省外办 

19

湖南省外办  

35

青岛市外办

4

北京市外办 

20

重庆市外办

36

烟台市外办

5

天津市外办

21

四川省外办 

37

威海市外办

6

河北省外办

22

贵州省外办  

38

南京市外办

7

河南省外办 

23

云南省外办  

39

南通市外办

8

山东省外办

24

西藏自治区外办

40

连云港市外办

9

山西省外办  

25

陕西省外办

41

宁波市外办

10

内蒙古自治区外办  

26

甘肃省外办

42

温州市外办

11

上海市外办 

27

宁夏回族自治区外办

43

北海市外办

12

江苏省外办 

28

青海省外办

44

武汉市外办

13

安徽省外办  

2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办

45

成都市外办

14

浙江省外办  

30

哈尔滨市外办

46

西安市外办

15

江西省外办 

31

长春市外办



16

广西壮族自治区外办 

32

沈阳市外办



 

l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人员办理方法

前往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可由以下两种途径办理赴港澳通行证:

方法一:办理商务

方法二:办理短期旅游(7天以内)

详细要求请询问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因私护照的部门)。

 

 


电话:010-64515363 ,010-64515241
传真:010-64515363
邮箱:cfec@cfec.org.cn
关于我们 | 组织机构 | 制度规范 | 保理融资 | 联系我们
微博: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委会
微信:商业保理专委会
版权所有 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 北京中贸远大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2012831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4343号    技术支持:天逸财金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