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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印发通知要求做好商业保理企业业务信息报送工作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点击:1906      时间:2016-05-21

  5月12日,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印发《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做好商业保理企业业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圳市的商业保理企业做好业务信息报送工作。本次业务信息报送工作是深圳市商业保理行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的重要举措,能进一步提升深圳市商业保理行业信息化管理水平,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同时,企业业务信息报送全流程记录商业保理企业业务状况,这将为商务部开展企业分类管理和监管评级提供更加准确、客观的数据支持。

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做好商业保理企业业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深经贸信息生产字〔2016〕100号

商业保理企业:

 

    为提升我市商业保理行业信息化管理水平,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商业保理业务信息系统信息传送工作的通知》(商办秩函〔2015〕814号)精神,现就做好商业保理企业(本通知所称商业保理企业是指在深圳市工商登记注册设立,专门从事保理业务的非银行法人企业)业务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在本通知发布前已设立的商业保理企业于2016年5月31日前填写《商业保理企业信息登记表》(附件1),于每季度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填写《商业保理企业经营情况统计表(季度)》(附件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szfa@szsyblxh.org.cn

 

二、请在本通知发布之后设立的商业保理企业于设立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商业保理企业信息登记表》(附件1),于每个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填写《商业保理企业经营情况统计表(季度)》(附件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szfa@szsyblxh.org.cn

 

三、请已正常开展业务的商业保理企业于2016年5月31日前向我委申领商务部商业保理业务信息系统密钥,填写《商业保理业务信息系统密钥申领表》(附件3)、《商业保理业务信息系统密钥申领承诺》(附件4),将电子版发送至szfa@szsyblxh.org.cn。并在领取密钥后通过密钥登录信息系统,下载XML文件模板(不得修改模板格式)。在每个工作日结束后,将当日的业务新增、变更、终止及重大报告事项信息,按照模板格式生成XML文件,通过电子密钥登录系统客户端进行上传。

 

四、联系方式。

 

    市经贸信息委:叶迅锋,电话:88127747;

    市前海管理局:王文思,电话:36668826;

    市商业保理协会:陈斌、陈宇静,电话:86656050、86656051,手机:1803305150、1803305151传真:86656050,邮箱:szfa@szsyblxh.org.cn

      特此通知。


    附件:1.商业保理企业信息登记表

            2.商业保理企业经营情况统计表

            3.商业保理业务信息系统秘钥申领表 

            4.商业保理业务信息系统密钥申领承诺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5月12日

(联系人:叶迅锋,电话:88127447)

(附件下载地址:深圳政府在线:sz.gov.cn;深圳市经贸信息委:szjmxxw.gov.cn;深圳市前海管理局:szqh.gov.cn 深圳市商业保理协会szsyblxh.org.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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