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中国(深圳)商业保理行业峰会暨广东商业保理行业年会在深圳召开,大会发布了《深圳前海商业保理行业发展研究报告(2015)》。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12月底,在深圳前海注册成立的商业保理公司数量突破1600家,位列全国第一,经营业务总额约为510亿元。
报告显示,2013年12月底,前海只有71家商业保理企业;2014年12月底,商业保理企业达到677家;截至2015年12月底,前海自贸片区注册成立的商业保理公司数量已经突破1600家,约占全国商业保理公司总数的80%,注册资本总额超过1248亿元。
保理业务分为国际保理和国内保理,其中的国内保理是根据国际保理发展而来。国际保理又叫国际付款保理或保付代理。它是指保理商通过收购债权而向出口商提供信用保险或坏账担保、应收账款的代收或管理、贸易融资中至少两种业务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业务,其核心内容是通过收购债权方式提供出口融资。与国际保理不同的是,国内保理的保理商、保理申请人、商务合同买方均为国内机构。
保理又称保付代理、托收保付,是贸易中以托收、赊销方式结算贷款时,出口方为了规避收款风险而采用的一种请求第三者(保理商)承担风险的做法。保理业务是一项集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及信用风险承担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与传统结算方式相比,保理的优势主要在于融资功能。保理商为其提供下列服务中的至少两项:
贸易融资
保理商可以根据卖方的资金需求,收到转让的应收账款后,立刻对卖方提供融资,协助卖方解决流动资金短缺问题。
销售分户账管理
保理商可以根据卖方的要求,定期向卖方提供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逾期账款情况、账龄分析等,发送各类对账单,协助卖方进行销售管理。
应收账款的催收
保理商有专业人士从事追收,他们会根据应收账款逾期的时间采取有理、有力、有节的手段,协助卖方安全回收账款。
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
保理商可以根据卖方的需求为买方核定信用额度,对于卖方在信用额度内发货所产生的应收账款,保理商提供100%的坏账担保。
2014年8月27日,深圳蛇口地税局召开了前海商业保理公司差额征税政策解读会,至此 前海商业保理公司营业税差额征税正式落地。
1、前海商业保理差额征税执行的时间:2014年8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执行。“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应纳税款属于某年度、月份的时间,这标明纳税人是否按期缴纳应缴税款,区分税款属期的根本标志。也就是从2014年9月1日申报纳税开始起执行。
2、适用的范围:注册在前海的商业保理公司从事保理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这个规定注意要符合两点:第一点是保理公司必须注册在前海才能适用,注册在深圳其它地区不适用。第二点是保理公司只有做融资性保理取得的利息收入才能实行差额征
3、 征税规定:注册在深圳前海的商业保理企业从事保理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应按照“金融业-贷款”税目缴纳营业税,营业额为取得的利息收入减除支付给金融机构贷款利息后的余额;商业保理企业从事保理业务取得的其他收入,应按照“金融业-金融经纪业务”税目,按收入额全额缴纳营业税;商业保理企业经营其他业务收 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缴纳营业税。这里的金融机构是指银行、信托公司等经过一行三会批准的具有金融许可证的企业,特别说明税务局把小额贷款公司也按照金融机构来对待。这里注意区分融资性保理与非融资性保理的不同的征税办法,不能混淆。非融资性保理因为涉及很 多,会可能涉及到不同税种,也会涉及到国税,保理企业在业务发生前就应当理清,把财务风险控制在前面。